申報條件:
數量限制無數量限制
受理條件(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禁止性要求無禁止性要求
常見問題:
問: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需符合什么條件?
答: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問:哪些情況將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答: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問:2015年(含)以前已獲得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16年(含)以后需要重新認定的,之前獲得認定時已使用的知識產權是否還能繼續使用?
答: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如果企業之前獲得認定時使用的是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按照僅限使用一次的要求,不能繼續使用。按Ⅰ類評價的知識產權無使用次數限制。
問:企業要想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該如何操作?
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遵循《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在了解相關政策和程序基礎上,企業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www.innocom.gov.cn)進行相關信息填報。 (1)網站右上方設有“企業申報”入口,首次登陸需先進行用戶注冊; (2)新注冊用戶需及時登陸系統,在企業注冊信息管理模塊下完善企業注冊信息; (3)填寫完基本信息完善表后,要按照保存、打印、選擇地方認定機構并提交的順序操作,提交之后由地方認定機構審核、激活,只有在激活之后才能進行高企認定申報材料的填寫等操作。
問: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資格有效期內還需報送資料嗎?
答:為強化認定后續管理,此次修訂新增了企業在獲得資格后每年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義務,即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問: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需履行什么手續?
答: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3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問:企業遇到問題應該咨詢哪個部門?從哪里可以看到相關部門的聯系方式?
答: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www.innocom.gov.cn)左下角有各地方認定機構的聯系方式,企業登錄系統后右上角也設有各地方認定機構的聯系方式,企業遇到填報問題可聯系所在地方認定機構進行咨詢。
問: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還需經稅務機關審批才能享受稅收優惠嗎?
答:為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稅務總局2015年下發了《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明確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一律實行備案管理方式。企業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不需經過稅務機關審批,按照要求備案即可享受稅收優惠。